[學士班] 111-2學期學生申請校內宿舍(舊生候補)公告
各位同學大家好:
111-2學期學士班學生申請校內宿舍(舊生候補)即將開始,請詳閱說明:
- 申請對象:現未住於校內宿舍之學士班學生,學生本人及父母須設籍臺北市、新北市以外滿2年以上,或設籍於新北市三芝、石門、金山、萬里、瑞芳、貢寮、雙溪、平溪、坪林、烏來、石碇等11區滿2年以上。
- 休學生可申請,惟遞補上入住宿舍時須為復學狀態。
- 現住BOT太子學舍者可申請,若因遞補上校內宿舍提早與太子學舍解約,須依太子學舍住宿契約規定支付1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。
- 現住校內宿舍但111-1學期住宿期滿者,111-2學期若有住宿需求,請先聯絡住宿組承辦人開通本次申請權限。
- 戶籍已更改但無法登入系統者,請聯絡住宿組承辦人,並請向教務處註冊組變更戶籍地址。
- 入住報到時須驗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,須含父、母及本人戶籍遷移記事,若條件不符將取消住宿資格。
- 申請時間:111年12月21日(週三)上午10時至12月28日(週三)中午12時止(逾時恕不受理)。
- 申請網址: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/waiting/index/id/1112
- 有下列情形者可列入優先順序,請於申請時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:
- 身心障礙學生(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特教證明書)
- 低收入戶(檢附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),免收住宿費,但須付押金。
- 中低收入戶可減免住宿費用十分之三,請檢附證明。
- 離島及原住民學生(檢附戶籍謄本)
- 住宿年限期滿學生(學號B07、獸醫系學號B06、醫學、牙醫、藥學系學號B05以前者)可申請住宿,惟序號將排於第四點之特殊生及依學號計算未逾住宿年限學生之後;若住宿年限期滿但因雙主修、降轉、休學、教育學程而未畢業者,請上傳學位成績單或其他相關證明,抽籤順序將排在未逾住宿年限學生與其他延畢生之間。
- 申請結果公告:111年12月30日(週五)下午2時公告候補序號於申請系統及住宿組網站。
- 申請時可選擇總區或城中校區之志願,若不願住至某一校區,請勿將該校區填入志願。
- 遞補作業將持續至112年4月14日止,申請網址可查詢個人候補序號及遞補情形。
- 欲申請太子學舍者,請至太子學舍網站https://ntudorm.prince.com.tw 登記期中候補。
- 校內宿舍與太子學舍可同時申請並排候補,惟兩者皆排到床位時,僅能擇一住宿。
- 住宿年限:校內宿舍住宿年限為各系正常修業年限,依學號計算,無論期間是否休學或轉學/系。例:中文系修業年限為4年,學號B09學生住宿年限至112學年度結束。
- 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馮小姐(02)3366-2266、E-mail:anhua@ntu.edu.tw。
學生住宿服務組 謹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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